江门管件胶厂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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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2024〕21 号江门管件胶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规划(2024-2035 年)》已经 2024年10月22日市政府6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六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规划

(2024-2035年) 

2024年11月

 

章 总则

1条 编制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国、省对于建筑垃圾污染工作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向、系统理,将进建筑垃圾污染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基层理的重要抓手,坚持生态优先,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加强建筑垃圾的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动建筑垃圾综利用,止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的要求,特编制《六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2条 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2020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法》(2021年修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5〕139号);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5年);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2006年);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2.标准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建筑垃圾减量化设计标准》(T/CECS1121-2022);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

《市容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65-2004);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建筑垃圾转运处理电子联单管理标准》(T/CECS1210-2022);

3.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意见》(国发〔2021〕4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指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2〕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

《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利用的指意见》(发改环资〔2021〕38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域碳达峰实施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意见》(建质〔2020〕46号);

《安徽省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意见的通知》(建督〔2020〕96号);

《六安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六安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项规划》(2022-2035);

4.其他

其他相关基础资料及文件。

3条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确定的六安市中心城区范围保持致,规划的目标与相关指标适用于六安市行政区域,各县区相关规划需落实本规划要求。

4条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为2023年,近期:2024-2027年;远期:2028-2035年。

5条 规划原则

1.规划引,系统理。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综考虑建筑垃圾产生、消纳和资源化利用现状,统筹布局进建筑垃圾转运、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规划建设。

2.减量优先,循环利用。

落实新发展理念,顺应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趋势,进绿发展,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就地回收利用。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提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保障处置安全,止污染环境。

3.科学谋划,进分类。

根据建筑垃圾分类利用情况,科学预测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等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加强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利用、分类处置等各环节的衔接,进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分质利用和全过程管理。

4.科技赋能,全程监管。

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等新代信息技术,建立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和追溯机制,提信息调度、自动监管、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6条 规划对象

本规划中建筑垃圾是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1.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2.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3.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4.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5.装修垃圾: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二章 现状分析与规模预测

7条 现状基础

1.建筑垃圾产生现状

根据各地报送的数据统计,六安市2019年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975.025万吨,2020年约1437.79万吨,2021年1023.14万吨,2022年1204.9347万吨,2023年576.251万吨;其中2023年工程渣土产生量约460.87万吨,工程垃圾产生量约为12.241万吨,拆除垃圾产生量约84.99万吨,装修垃圾产生量约18.15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为38.35。

2.收集运输现状

在源头管理面,六安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监管,要求工地四周设置围挡、渣土车密闭运输、出入工地车辆清洗、施工工地内部道路硬化、土开挖湿法作业、物料堆放覆盖。按照《关于进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住宅小区需规范设置装饰装修垃圾集中堆放点,物业服务企业对集中堆放的建筑垃圾采取覆盖、密闭等措施,止产生扬尘污染,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已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在运输管理面,对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实行目录管理制度,运输企业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运输车辆要求安装符标准的密闭装置、车载卫星定位监控设备、行驶及装卸记录设备并设有实时监控平台调度系统等。2023年,全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65,共有车辆1036辆,均为环保密闭车辆,并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系统。

3.处置现状

我市目前建筑垃圾消纳场,已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处,资源化设计处理能力280万吨/年,分别为金寨县城区废石料加工厂(设计处理能力150万吨/年)、霍山县建筑垃圾综处理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60万吨/年)、舒城县城区建筑装潢垃圾分拣、转运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0万吨/年)、霍邱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30万吨/年)、中心城区分路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30万吨/年)。正在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处,为裕安区固废垃圾害化处理及综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00万吨/年)。其他去向为渣土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场地平整以及绿化回填;砖渣有需要的企业购使用;装修及其他垃圾由物业服务企业分拣进行回收利用或送焚厂焚处理。

4.管理现状

六安市于2019年印发了《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建筑垃圾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市城市管理部门统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指、监督工作,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进行协调、监督检查。

5.信息化现状

六安市正在积构建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综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的位置信息、轨迹回放,通过监督车辆运输全程,有避运输管理混乱。平台运用卫星定位系统及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实现对渣土车管理,通过对渣土车监管与识别,增强渣土车信息快速、准确、可靠、统的管理能力。该平台可实现车辆位置信息查询、追踪、求助、报警、车辆远程控制、轨迹回放、远程参数设置等。平台通过以卫星定位系统监管数据为依据,实时监管渣土车的运行情况,用量化数据评定渣土车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资格,实现城市渣土车运行、识别、服务、安全、遵章的信息化管理。

8条 现状综分析

1.协同机制有待进步健全

建筑垃圾管理涉及住建、公安、资规、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多个部门,多部门间的协同配能力需要进步增强。

2.收运体系有待进步完善

目前六安市针对工程渣土的运输制定了监管措施,但仍存在偷倒乱倒、抛撒滴漏等违规行为。对于拆除垃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市场上存在私自收运等情形。装修垃圾存在未经分拣混投混放的情形。 

3.处置设施有待进步建设

暂工程渣土消纳场及建筑垃圾填埋场,缺少建筑垃圾处置终端,致建筑垃圾处置序,存在偷倒乱倒等情况。正在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1处,为裕安区固废垃圾害化处理及综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00万吨/年)。

4.信息化系统有待进步搭建

建筑垃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是建筑垃圾理的重要手段之,目前六安市建设的建筑垃圾信息化监管平台,仅仅对工程渣土的运输环节进行监管,未能形成覆盖建筑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全过程的监管体系,监管平台总体较为单,缺乏对产出管理、运输管理、处置管理、执法监督四个关键场景的数据统归集、共享和管理。

9条 规模预测

本次的预测结果为2027年六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预计产量为239.65万吨。2035年六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预计产量为177.45万吨。具体明细如下:

三章 规划目标

10条 总体目标

提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害化水平,逐步建立市域统筹、布局理、技术、资源得到有利用的建筑垃圾处理系统;加快构建规范有序、安全卫生、全程可控的建筑垃圾收运系统;促进形成链条完整、环境友好、良发展的建筑垃圾产业体系。着力建设建筑垃圾全过程环境保护与安全卫生管控机制,建立信息化监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筑垃圾源头、收运、终端全过程闭环管理,完善建筑垃圾理模式。

——源头减量措施得到有落实。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米不于25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米不于200吨(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满足国和地政策要求。

 ——收集运输环节加安全有序和绿环保。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率、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和车载卫星定位安装率达到,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得到积广使用,建筑垃圾实现分类收集、应收尽收、分类运输。

 ——建筑垃圾处置水平与城市发展相匹配。统筹规划建成批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筑垃圾综利用率达到8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

11条 指标体系

 

四章 源头减量

12条 源头减量目标

到2027年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米不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米不于200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为不低于35。

到2035年底,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米不于25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米不于200吨,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为不低于国和地政策要求。

13条 减量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建筑垃圾减量化负责,应当将建筑垃圾减量目标和措施纳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或者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措施所需费用纳入工程投资概,并监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体落实。设计单位应当实施绿。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利用、排放控制的要求,优化施工案,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

2.进行分析评估

各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落实源头减量措施,鼓励就地利用;要开展分析评估,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3.开展绿策划

(1)实施新型建造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行工厂化预制、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的建造模式。

(2)采用新型组织模式。动工程建设组织式改革,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中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进建筑师负责制江门管件胶厂,加强设计与施工的度协同,构建有利于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组织模式。

4.实施绿设计

(1)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统筹考虑工程全生命周期的耐久、可持续,鼓励设计单位采用强、能、耐久和可循环材料以及适用技术体系等开展工程设计。

(2)提设计质量。设计单位需科学理确定场地标,开展土平衡论证,减少渣土外运。

5.广绿施工

(1)编制处理案。施工单位需组织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理案,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

(2)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需结工程加工、运输、安装案和施工工艺要求,细化节点构造和具体做法。

(3)强化施工质量管控。施工单位需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严把施工质量关,强化各工序质量管控,减少因质量问题致的返工或修补。加强对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避二次损坏。

(4)提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护栏杆等广采用重复利用率的标准化设施。

(5)行临时设施和设施的结利用。施工单位需充分考虑施工用消立管、消水池、照明线路、道路、围挡等与设施的结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

(6)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再利用。施工单位需充分利用混凝土、钢筋、模板、珍珠岩保温材料等余料,加工制作成各类工程材料,实行循环利用。施工现场不具备就地利用条件的,应按规定及时转运到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资源化处置和再利用。

(7)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施工单位需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鼓励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排放。

6.实行分类管理

1.工程垃圾

(1)应优先使用绿建材;

(2)应发展预制装配式建筑;

(3)应在优化设计质量和度;

(4)应加强施工精细化管理。

2.拆除垃圾

(1)应在规划阶段考虑未来建筑物的拆除;

(2)应做好旧建筑的处置评价工作;

(3)应优化建筑物的拆解式。

3.装修垃圾

(1)可通过广全装修房、施工工艺和提施工水平等多种式,从源头上减少装修垃圾的产生量。

(2)引和鼓励新建建筑住宅次装修到位或采取菜单式定制装修等模式,着力减少室内装修垃圾产生量。

4.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1)工程渣土和少量工程泥浆可采用区域土调配的式,减少需要处理和堆填消纳的总量。

(2)对于施工产生的可用于工程回填的工程渣土,优先用于土平衡。

五章 收集运输

14条 分类收集规划

针对五大类建筑垃圾的收集点设置,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工程渣土(泥浆)的收集点通常设置在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进行分类收集,不单设置收集点。装修垃圾需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设置时需遵循“便利收运、分类收集、安全可行”的原则。

规划新建住宅区或商业楼栋须设置至少1处装修垃圾收集点,配备相应降尘、覆盖设备,满足大气污染相关标准要求,并将其设计要求落实在土地出让条件中与住宅小区并建设使用。物业服务企业在居民入住时即对居民提出要求,确保居民装修时将建筑垃圾放置于住宅小区的装修垃圾收集点。已建住宅区或商业楼栋由物业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没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或商业楼栋、沿街店铺等,规划以社区为单位设置装修垃圾收集点。装修收集点应为硬化水泥、沥青地面或其他硬化材料,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平米,便于装修垃圾的堆放、收集和转运。

15条 收运体系规划

建筑垃圾的收运应由已在城管部门备案的建筑垃圾收运公司负责运输。所有建筑垃圾的运输企业,需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登记、备案。

1.收运流程

(1)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工程渣土和工程泥浆

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将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规范运输至资源化利用场所或其他利用场所。

(2)装修垃圾

居民、产生单位或者物业公司将装修垃圾投放至指定房屋装饰装修建筑垃圾的集中堆放地点,并及时委托经核准符条件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规范运输至资源化利用场所或其他利用场所。

2.收运车辆与线路

(1)收运车辆

主要采用市场化运输模式,运输车辆应在以下几个面加强管理:

①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宜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密封可靠;

②建筑垃圾运输车应容貌整洁、标志齐全,车辆底盘、车轮大块泥沙等附着物;

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配置车载建筑垃圾智能管理终端,符国相关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的卫星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并纳入管理部门监督平台;

④装修垃圾市场化运输企业应以街道为单位,每个街道不少于1辆装卸车,并将企业和车辆纳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进行监管;

⑤优先采用新能源车辆。

3.收运线路

建筑垃圾收运线路应根据区域地势地形、沿途敏感目标分布特征,并结转运站与末端处理设施位置关系理规划,避开学校、商业集中区和国省控站点等城市敏感部位和区域,采取优化的路线收集运输,大程度的降低垃圾收集、转运过程对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线路管控和联执法,确保建筑垃圾运输线路执法检查全覆盖。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规定的线路进行密闭运输,并全程保持车轮、车身外部清洁,终运至核定的场所。

科学设定建筑垃圾转运的时间和线路,并在运输过程中注意噪声对居民区的影响,建筑垃圾转运路线需根据市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状况,应避开学校、商业集中区等城市敏感部位和区域,按照运输率、低影响的原则进行路线规划。

六章 利用处置

16条 处置式

1.害化处置

(1)工程回填:工程回填是指利用路基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土地平整、堆山造景、综管廊、矿山石场理等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回填消纳建筑垃圾,主要是消纳工程渣土。

(2)固定消纳:采用陆域安全堆填进行害化处置。

2.资源化利用

(1)制造再生建材:通过对建筑垃圾科学的分类、分拣、破碎及筛分后,结各种产品质量要求,加入适量的水泥和添加剂,生产出各种新型环保建材,实现循环经济。

(2)泥砂分离:将建筑垃圾分选分离生产出砂粒用作建筑用砂,也将工程渣土分离出的黏土与园林垃圾腐殖质土混制备园林种植土,实现固废协同资源化利用。

(3)环保结:将建筑垃圾经过环保结工艺处理,生产出符《环保结普通砖》(GB/T5101-2017)、《环保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T13545-2014)等标准的结制品,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利用大化。

建筑垃圾处置式规划表

17条 处置案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可用于害化堆填处置、域内平衡、跨区域调剂平衡、生态修复利用、场地平整和其他资源化利用。工程泥浆应在产生工程泥浆的现场采用压滤的处理工艺,将固液相分开。液相检测达标后排放,不达标需重新处理;固相尽量用于原位回填,法回填的部分运往渣土消纳场处置。

装修垃圾及工程垃圾可用于资源化利用和害化堆填处置。

拆除垃圾可用于资源化利用和害化堆填处置。

本次规划引建筑垃圾在源头减量的基础上优先考虑资源化利用,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宜按下表:

建筑垃圾处置和利用优先次序

18条 处置规划

1.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

规划在紫薇路跟藴山路交叉口东北侧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北侧设置处建筑垃圾消纳场。面积约4.1万平米。基本情况如下:

总用地面积:4.1万m²。

拟选厂址:紫薇路跟藴山路交叉口东北侧。

用地质:林地。

服务范围:六安市中心城区

规划选址红线图如下:

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规划

根据六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量预测,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总量不过55万吨/年,PVC管道管件粘结胶本次规划在分路口镇宁西线四段以北、纵二路以西设置处资源化利用处置场,规模为100万吨/年,该建筑垃圾处理厂可满足中心城区的处理需求。基本情况如下:

总用地面积:66667.0m²(100亩)。

拟选厂址:分路口镇宁西线四段以北、纵二路以西。

用地质:公用设施用地。

处置规模:设计处置规模100万吨/年建筑垃圾综资源化利用生产线。

服务范围:六安市中心城区

处置场规划选址红线图如下:

 

 

 

 

 

七章 存量理

19条 理工作目标

积开展存量建筑垃圾摸排,逐步实施分类理。存量拆除垃圾、工程垃圾、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快实施处置和资源化利用,逐步消除存量建筑垃圾。

20条 理工作

查处辖区内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私自受纳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控增量。摸排在建工程建设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单位工程开工前未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案并向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或未按照报备的案进行规范化处置等问题。摸底排查居民小区等装饰装修垃圾产生者是否按规定投放,是否在公共区域随意露天堆放,是否按要求及时交由符条件的单位清运。摸排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并至核准的地点中转、消纳、处置;是否随车携带许可证明,运输过程是否泄漏、遗撒、未密闭运输;定位、轨迹记录设备是否运行正常,有随意倾倒等现象。排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消纳场所是否按要求接收处理建筑垃圾,环保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等问题。

21条 理工作式

1.排查摸底。排查全市辖区内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消纳、处理等底数,切实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不留死角。

2.制定清单。针对排查梳理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分县区建立整改台账,对照相关标准制定整改案,确定整时限、整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并分类建立相关档案材料。

3.严格落实整改。认真落实整案,强化保障措施,严格规范要求,依据整改案及清单,开展整。各县区要对排查问题整情况开展闭环管理,逐项进行销号。

4.长监管。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意见》(建督〔2020〕96号)等,建立健全长机制,止整改问题或回潮,严格控制新增问题产生。

八章 监督管理

22条 部门职责

根据《六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建筑垃圾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市城市管理部门统负责建筑垃圾处置指、监督工作;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相关工作。各政府部门职能主要有: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工作,牵头建立联执法机制。指监督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行,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案备案、运输处置核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落实建筑工程域使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政策,配做好建筑垃圾源头管理工作并协助开展联执法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审核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选址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广。协助做好建筑垃圾运输市场管理、联执法等;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其监督管理。协助开展联执法等;

公安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查处以、威胁等手段扰乱运输市场、妨碍执法等违法行为;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支持符条件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补助资金;

财政部门:负责利用各财政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

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由其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建设垃圾源头管控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广;

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的源头管控及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广。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是本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投放、运输、消纳、综利用等日常监督管理,建筑垃圾消纳场(弃土场)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查处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过程发生的违法案件;广适用的建造技术和建筑垃圾利用技术,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害化处置。制定各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项规划。

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排放、运输、消纳、综利用等日常监督巡查,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联系行业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过程综控等工作。具有综执法权的乡镇政府对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各社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物业协助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做好辖区内的建筑垃圾日常管理工作。

23条 制度落实与建设

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转运、资源化利用),有评估和统计建筑垃圾产量,强化核准和监管,压实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收运管理和处置管理责任,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1.污染者负责制度

按照“谁产生、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具有规范清运和处置的主体责任,需缴纳相关清运处置费。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整的污染者付费制度。

2.源头责任机制

规范我市工程项目建筑垃圾处理案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的管理台账,摸清底数和实情。规范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参建单位、运输企业、处置企业信息、垃圾种类及产量、现场分类管理、统计台账管理、污染与清运组织策略、末端处置措施等内容的编写要求,让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处理案备案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运输监督机制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应具有法的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以及建筑垃圾主管部门规定的自有运输车辆数量、核载吨位及密闭化、分类运输的各项要求,应逐步完善车辆定位系统和监视装置建筑垃圾运输车的年度常规检验由城市机动车检验机构结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包括新车上检验)、营运车辆综能检验中相关检验项目进行。

建筑垃圾主管部门对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行政许可的企业经营者以及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行政许可的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包括车辆驾驶员、现场作业人员等),应进行相关法规、标准及操作规程面的培训。运输单位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至批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不得重、载、速。

4.联执法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运输过程、消纳渠道等各个环节落实严密的措施,实施严格的监管,建立联执法制度,加强工作衔接,互通管理信息,强化日常管理,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协同共管。

5.投诉举报制度

设立门的投诉举报窗口或平台,鼓励群众对建筑垃圾偷倒乱倒、重运输等行为进行监督,并对社会公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处理。

 

 

九章 信息化

24条 管理目标

通过实时监控、全程定位、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手段,实现对施工工地、运输车辆及消纳、处置场全过程监管,将建筑垃圾监管工作从传统形态监管向数据监管转变,造出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可复制、可广的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平台,提升建筑垃圾信息化管理能力,运输车辆车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比例和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所监控接入率达到。

25条 管理

1.实现实时跟踪。运用北斗系统平台及北斗车载终端设备实现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通过对车辆监控与识别,增强车辆信息快速、准确、可靠、统的管理能力,并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实行动态跟踪、监控、识别、管理等,提供统的服务。

2.实现在线审批。分配各运输企业系统账号,由运输企业通过系统申报转运信息(车辆、出土点、消纳场、路线信息),城管部门实现在线审批,符转运要求的,由系统将电子核准证自动下发至当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     

3.实现快速查处。在中心城区建立城市建筑垃圾全流程监管平台,确保在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现场、居住小区等建筑垃圾的产生源头能及早发现、督促整改和避违章情况的发生;针对不按规定路线转运;转运过程篷布未密闭抛洒滴漏;不按指定场地违规倾倒;不遵守每日规定作业时间违规作业;转运速、危险驾驶等行为进行实时监管,确保执法部门对运输车辆清运过程的违章能及时发现、即时取证并现场上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处罚,实现建筑垃圾运输源头和过程管理并进。

4.实现信息化管理。以数据为依据,实时监控管理车辆的运行情况,用量化数据评定企业的服务质量及服务资格,实现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行、识别、服务、安全、遵章的信息化管理。

26条 建设内容

规划对六安市目前在用的工程渣土全过程监管平台进行迭代优化:(1)监管移动端化升;(2)建筑垃圾全环节、全内容和全过程监管;(3)收运处台账管理;(4)诚信评价模块升;(5)预警数据自动化整分析;(5)日常统计报表完善。

 

十章 环境污染控

27条 污染控措施 

1.工程渣土污染控措施

(1)收集运输污染控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建筑垃圾处理案报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②应开展分析评估,按照建筑垃圾分类标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③在施工工地出口设置符相关规定的车辆冲洗和排水、废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清洁后可出场。

④运输单位应当按照核准文件装载建筑垃圾。

⑤运输单位应当将工程渣土运送至核准文件要求的场所。

⑥运输单位车辆应当保持密闭化运输,不得沿途滴漏、遗撒;不得车轮带泥、车体挂泥上路行驶;运输单位船舱应当保持密闭覆盖,不得沿途抛撒;施工单位采用管道输送式运输工程渣土的,应当做好输送管道和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不得沿途滴漏、遗撒,污染环境。

⑦施工现场和中转调配设施工程渣土的堆放应满足地基承载要求,且不宜过3m;当过3m时,应进行堆体和地基的稳定验。

(2)消纳设施场所污染控措施

①设施、场所投入使用前应编制环境质量监测案,监测项目应包括环境噪声、大气扬尘污染、地下水水质。

②应开展土壤检测,设施消纳场所接收的工程渣土,应符相应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

③运营过程中做好环境噪声、扬尘理、堆体稳定检测和环境监测等工作。非作业区域宜采取临时覆盖、绿化或喷洒生物抑尘剂等措施止扬尘污染。污水排放应满足国现行标准规定或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④工程渣土堆填消纳场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接纳处置核准文件确定的建筑垃圾种类,不得接纳非建筑垃圾等其他固体废物;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作业,达到设计标后,及时封场复绿;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对进出场运输车辆进行指挥,引其有序进场、倾卸以及出场;根据设计在填埋堆体内设置集水排水设施,并根据作业情况完善洪排涝工程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堆体和坝体沉降、位移、含水量等指标监测,委托业机构开展堆体和坝体稳定评估;场地出

入口、进场道路及填埋作业区等区域应当采取扬尘污染、水污染措施,裸露区域应当覆盖尘网或者进行绿化。

2.工程泥浆污染控措施

①工程泥浆应通过工程现场设施的泥浆池或密闭容器收集、存放、未经处理的工程泥浆不得就地或随意排放。

②鼓励施工单位采用现场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工艺,减少建设工程垃圾的排放。

③施工单位采用管道输送式运输工程泥浆的,应当做好输送管道和配套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不得沿途滴漏、遗撒,不得污染环境。

④废弃泥浆集中处置时,应配备成套的泥浆处置设备,处置过程应符节能、环保要求。

⑤废弃泥浆处置后形成的泥饼,应进行对应用途的有害物质检测。检测格或害化处理后予以再生利用。

3.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污染控措施

(1)收集运输污染控措施

①产生装修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装修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的装修垃圾集置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投放。

②产生拆除垃圾、工程垃圾的施工现场应设置工程垃圾存放点,并应设置分类存放标识,应制作围挡设施或封闭建造,并采取泄露、飞扬、消应急安全等措施,工地现场工程垃圾处置需满足噪音、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堆场应设置雨、污分流设施,并采取有措施止堆场地表水污染周边环境。

③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垃圾运输单位应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文件,保持车辆车况良好,车身整洁,不得限载运输;离开装车点前保持地面整洁、干净;车辆保持密闭化运输,不得沿途滴漏、遗撒。

(2)消纳、处置设施和场所

①接纳处置核准文件确定的建筑垃圾种类,不得接纳、处置非建筑垃圾的其他固体废物。

②应优先选用噪声值低处理设备,封闭车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理设置绿化和围墙,利用建筑物理布局,止噪声污染。

③在出口设置符相关规定的车辆冲洗设施,车辆冲洗清洁后可出场,采取扬尘污染、水污染控措施,保持出入口、通行道路以及附属设施等周边环境整洁。

④堆放场地需硬化处理。

⑤法利用部分应当实施害化处置。其中,有毒有害物品应交由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处置。

28条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大气环境污染控措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应做好堆体临时覆盖,要时安装风抑尘网。

2.应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设备、局部抽吸等措施控制粉尘污染,并符《建筑废弃物再生工厂设计标准》(GB51322-2018)、《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的规定。

3.施工现场尘控措施应符《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规定》的规定。

4.扬尘排放应符《大气污染物综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的规定。

29条 水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水环境污染控措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转运调配场和资源化利用厂(场)的生产废水应经处理后循环利用,未经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不应直接外排。

2.污水处理后排放标准应达到国现行相关标准的指标要求或环保部门规定执行的排放标准。

3.生活污水应按照相关要求经厂(场)内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

30条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噪声环境污染控措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建筑垃圾收集、消纳、处置场所与生活管理区或周边居民区应设置绿化缓冲带,要时设置噪声屏障。

2.噪声控制措施应符《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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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厂(场)界噪声限值应符《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规定。  

31条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环节的土壤环境污染控措施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法》等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环评的要求。土壤环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1.对于工程渣土,应开展土壤检测,根据不同土质状和用途,按照工程渣土分类标准,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

2.针对建筑垃圾对土壤带来的污染种类,应做好源头控制。

3.积做好污水排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做好填埋、消纳区植被覆盖,减轻污染。

4.建筑垃圾理建设项目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5.建筑垃圾理项目用地和周边环境用地土壤保护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章 近期实施计划

32条 近期工作

1.政策法规面。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实施分类管理;健全装修垃圾管理体系,有进装修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常态化监管机制;针对资源化再生产品,制定再生产品强制使用制度、再生产品应用广的扶持政策等。

2.管理体系面。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案备案管理,建立全市建筑垃圾收运和处理协同机制,建立与施工许可证办理衔接机制,将各类建设工程均纳入建筑垃圾处理备案,落实装修垃圾产生的主体责任。

3.存量理面。开展六安市城市建筑垃圾项整行动,排查、评估存量建筑垃圾情况,对城乡接部、拆迁地块、收储地块和工业厂房周边等的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点进行理,有计划地转移至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或用于其他资源化利用,止环境污染。

4.信息化面。进步完善市城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平台的,建设全环节电子联单管理和部分智能化特应用场景,对工地、运输车辆、建筑垃圾消纳或资源化设施、项目进行监控,实现动态感知、智能分析、预警。

33条 近期建设内容

1.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

根据六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量预测,规划范围内建筑垃圾(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总量不过55万吨/年,近期规划在分路口镇宁西线四段以北、纵二路以西设置处资源化利用处置场,规模为100万吨/年。基本情况如下表:

近期(2027年)六安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览表

2.建筑垃圾消纳场

根据六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量预测,规划在紫薇路跟藴山路交叉口东北侧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北侧设置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固废静脉产业园内)。

(2030年)六安市建筑垃圾消纳场览表

3.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设施

规划近期拟建5处建筑垃圾调配场(六安城区4处位于环卫综体基地内),每处建筑垃圾调配场用地需求不小于3000平米。

近期(2027年)六安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览表

 

十二章 保障措施

34条 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

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综利用等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使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细化城市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以及循环利用全过程监督管理与处置备案审核管理,明确建筑垃圾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使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要结实际,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工作规划。

2.组织保障

市、县区人民政府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将建筑垃圾理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和工作清单,明确目标任务和时序要求,加强部署进和督查考核,确保规划落地落实。

3.资金保障

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安排建筑垃圾理财政资金积引社会资本投入,为项目建设、技术创新、政策宣传等面提供保障,确保资金使用的有和理。

4.土地保障

将建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相关内容纳入《六安市环境卫生设施布局国土空间项规划》(2022-2035),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在土地出让和审批中应明确相关设施的配置标准。因地制宜落实用地保障。

5.技术保障

鼓励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生产企业联建立研发中心,加快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艺和产品规范化、标准化、质量化。支持相关企业引进工艺,加强技术攻关,研发价比再生产品,动渣土分类分,建筑垃圾精细分类。进步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人才培养,特别是信息化和执法人才的培养、引进江门管件胶厂,适应新形势下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需要,提建筑垃圾行业整体管理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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